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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15 动态浏览次数:985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即家庭经济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大生。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一)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二)未缴纳学费、住宿费,但入学前在生源地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

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乡(镇、街道)级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材料,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发放绿色通道手续申请表格。
   
  (三)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复核学生信息后,签署意见,加盖院系公章并备案,将材料报送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经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学生持审批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报到交费手续。

第五条  新生入校后,各系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并按照《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体系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通知学生补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