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动态掌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状况,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度,决定开展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认定时间
2018年4月10日前。
二、复核认定对象
1.2017年10月以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省级下发的福建省2018年春季学期本专科建档立卡等学生;
3.其他特殊学生。
三、复核认定原则
“实事求是,个别调整”的原则
四、复核认定程序
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福软学〔2016〕45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终评的程序进行。对于降低困难等级的学生也可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等提出复核认定的建议,直接进入班级民主评议。
五、材料报送
2018年4月10日前,请各系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调整建议名单》(附件1)(纸质加电子)、《建档立卡等兜底对象学生放弃受助声明书》(附件2)(纸质),以相应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需加盖系部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认定程序进行,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确保认定工作科学、准确、有序。
2、本次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要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对于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界定等级不准确的要予以调整,并写明具体调整原因。
3、对建档立卡等兜底对象学生要优先纳入认定范畴,做到全覆盖。对这部分的学生经系部个别访谈、政策解读等仍因个人原因放弃受助资格的,要签订放弃受助声明书。
4、加强资助信息隐私保护。各系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应及时从官网上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