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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动态浏览次数:302

各系:

为确保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8年度预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由于今年1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本年度预申请工作可延至4月15日。

二、申请对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是为减轻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对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的工作压力,本次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高校“准新生”(指在校期间还未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如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直接进入贷款合同面签环节。

预申请工作重点对象:

1.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

3.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学生。

预申请工作鼓励对象:

1.在校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办法。通过“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http://xszz.fjedu.gov.cn)”提交申请。申请时需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过程中应选择对应的院系、专业、辅导员、班级。其中班级栏应选xx级xx班级(2018)如:2017级建筑室内设计1班(2018)。各系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在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和办理流程可登陆预申请平台查看),确保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策宣传。在预申请办理期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将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详见附件1-3)在学院公示栏、学生公寓楼等地进行公示,各系要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让学生自由选择经办银行。

五、资格审核。为提高助学贷款的精确性,做到“应贷尽贷”,各系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程序,确保预申请学生资格审查资格认定的准确性。

六、其他事项。

请各系将《2018年预申请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于4月16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各系要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按时在平台提交预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