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落细,防止资助过程中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9号预警以及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自查的紧急通知》(闽教助中心〔2017〕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维护受助学生信息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奖助学金等评定环节,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2、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在公示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在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在发放资助物品时,鼓励采用隐性资助方式。
请各系于近期认真开展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对本系、班级、系部网站网页和宣传媒体等涉及学生资助公示信息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加盖系部公章于12月2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 学生资助信息自查情况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