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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福建省高校“资助政策乡村行” 政策宣传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 动态浏览次数:335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效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决定联合开展高校“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感恩资助·励志成才·守信青春。

    活动口号:让每个孩子共享梦想成真的机会。

    二、活动目的

   (一)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学生宣传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或方言为学生和家长解读国家资助政策、讲解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方法、派发资助宣传材料,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打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顾虑,真正将国家资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百姓家里。

   (二)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激发学生,特别是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学政策、晓政策、讲政策”,进一步深化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三、活动形式

   (一)宣传资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深入基层,到经济困难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分发资助宣传材料,详细讲解国家、省级、学校实施的各项资助政策,鼓励家长支持子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消除经济顾虑。

   (二)利用新媒体优势,增强政策影响力。加大“福建教育微言”(fjeduwy)和“福建学生资助”(fjzzzk)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方便群众快捷、实时、详细地了解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资助活动开展情况。

   (三)深入调查摸底,提高资助精准度。对建档立卡家庭受助情况进行调查,及时获取未受助学生名单,及时给予相应的帮扶;分发和收集资助调查问卷,征求学生及家长对精准资助的意见和建议,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四、活动时间

    每年7月5日至15日;

    五、基本条件

   (一)我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二)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

   (三)责任心强,热心资助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五)严守安全纪律,不散漫,不冒险,不存有侥幸心理,共同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六)已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六、推荐、培训及考核

    推荐: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宣传员由所在系部负责推荐2-3名,选拔办法由各系根据本通知第五条所列条件,结合各系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各系应于2017年6月5日前完成选拔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培训及考核:学生宣传员的培训工作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培训结束后,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考核。考核合格后,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学生宣传员上岗资格证明。

    七、安全保障

    省教育厅将统一为全体参加活动的学生办理一份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为本校参加活动的学生出具介绍信,学生回生源所在地开展走访工作前,应持介绍信、学生证和培训结业证书到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由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本辖区经济困难家庭名单,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走访对象和走访时间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二)学生在暑期结束后,应将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后的《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见附件1)及时交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走访活动结束后,由各系汇总学生走访情况,填写《学生走访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9月15日前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鼓励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向“海峡教育报-资助专刊”投稿,稿酬从优。资助专刊编辑部联系电话:0591-87095152,邮箱: hxjybzxzk@126.com。

   (五)本活动参照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予以管理,并按照勤工助学的标准予以补助。

 

    附件:1. 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

          2. 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学生走访情况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