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尽快完成我院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工作,确保贷款学生顺利放款,现将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2017-2018学年已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未确认的学生。
二、材料归整
(一)中国农业银行(华安保险)(今年只办理续贷)
1.确认材料:
收齐学生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华安保险)《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样本见附件1),以系部为单位汇总填写《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业银行)》(附件2)。填写时请注意校对材料中的学费住宿费总和、右上角条形码后四位等信息。
2.装订格式:
以《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业银行)》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贷款学生的《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附在后面。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首贷续贷)
1.确认材料
收齐学生持有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高校确认告知书》(样本见附件3)以系部为单位填写《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附件4)。
2.装订格式
以《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贷款学生的《高校确认告知书》附在后面。
(三)国家开发银行(首贷续贷)
1.确认材料
收齐学生持有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样本见附件5),以系部为单位填写《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6)。填写时请注意校对材料左下角的“回执校验码”。
2.装订格式
以《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所有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附在封面后面。
(四)邮政储蓄银行(今年新增银行,只有首贷)
因此银行为今年新增贷款银行,我院2017级贷款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直接收集贷款材料即可。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按不同银行的装订、报送要求,做好高校确认的前期准备工作,于2017年9月17日(周一)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B106)。
四、注意事项
(一)非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贷款学生如持有“电汇凭证”、“业务凭证”、“来账凭证”、“合同”等材料的,请学生妥善保管,该凭证是贷款资金往来证明材料,主要是贷款入账后用于财务核实,无需上交。
(二)无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1.中国农业银行生源地贷款,必须根据指定确认材料中的条形码进行高校确认。如学生手中缺此材料,请自行联系贷款银行索取。
2.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学生手中并无《高校确认告知书》,可自行登录农信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打印上交材料。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根据指定确认材料中的“回执校验码”进行高校确认。如学生手中缺此材料,请自行联系贷款银行索取。
(三)放款
各家银行的放款时间不一致,具体放款时间请咨询具体经办银行。银行审批通过后将统一放款至高校账户 。
高校确认期间,请通知贷款学生自行登录贷款系统核实是否已经通过高校确认。如有疑问,请至B10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拨打0591-83843292咨询。
附件: 1. 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
2. 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业银行)
3. 高校确认告知书
4. 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
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
6. XX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