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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发布时间:2023-12-03 供稿单位:福软团团 动态浏览次数:42

“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作为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的“世之经纬”与“国之重器”,宪法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是名副其实的国家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的作用?


·对于国家

宪法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至上”应成为法治之路的灵魂,如果没有宪法至上,也就无所谓宪政,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法治。


·对于法律

我国已建立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切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精神,一切法律均源于宪法。


·对于社会

法治需要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公正裁决,也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举报。只有公众提升了宪法敬畏感,监督政府,督促政府,才能推动公权力在宪法和规则的框架内活动,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1954年9月20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2001年4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0月23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决定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历史发展


我国自1954年首部完法颁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宪。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一决定是为了纪念现行宪法的颁布实施,也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设立目的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强化宪法的权威性和重要性,推动全社会对宪法的普遍认知和遵守。同时,也是为了加强法治建设,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重要意义



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它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对宪法的普遍认知和遵守。

·它有助于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法治的全面实施。

·它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宪法的权威性和重要性,推动全社会对宪法的普遍认知和遵守。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新时代新征程上
让宪法精神在你我心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