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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动态浏览次数:1116

各学院(部):

为尽快完成我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工作,确保贷款学生顺利放款,现将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2022-2023学年已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未确认的在校生和2022级新生

二、材料归整

(一)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首贷、续贷)

1.确认材料:

收齐学生持有的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贷款受理证明》,可以通过华安助学APP或者网页系统自行下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邮政银行/华安助学)》(附件1)。填写时请注意校对材料中的学费住宿费总和等信息。

2.装订格式:

以《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邮政银行/华安助学)》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附在后面。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首贷、续贷)

1.确认材料

收齐学生持有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可以在申请系统自行下载,以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附件2)。

2.装订格式

以《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贷款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附在后面。

(三)国家开发银行(首贷、续贷)

1.确认材料

收齐学生持有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3)。填写时请注意校对材料左下角的“回执校验码”。

2.装订格式

以《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为封面,按汇总情况表中的顺序,将所有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附在封面后面。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按不同银行的装订和报送要求,做好高校确认的前期准备工作,请2020级和2021级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于2022年9月13日前,2022级新生在2022年9月26日前,请按相应时间交至行政楼202。

四、注意事项

(一)非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贷款学生如持有“电汇凭证”、“业务凭证”、“来账凭证”、“合同”等材料的,请学生妥善保管,该凭证是贷款资金往来证明材料,主要是贷款入账后用于财务核实,无需上交。

(二)无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1. 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贷款受理证明》可以通过华安助学APP或者网页系统自行下载。

2.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学生手中并无《生源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可自行登录农信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打印上交材料。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根据指定确认材料中的“回执校验码”进行高校确认。如学生手中缺此材料,请自行联系贷款银行索取。

(三)放款

各家银行的放款时间不一致,具体放款时间请咨询具体经办银行。银行审批通过后将统一放款至高校账户。

高校确认期间,请通知贷款学生自行登录贷款系统核实是否已经通过高校确认。如有疑问,请至行政楼202咨询。

 

附件:   1. 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邮政银行/华安助学)

2.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农村信用社)

3. XX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情况表(国家开发银行)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30日